1.请问建筑节能门窗、墙体的国家规定

2.经常会听说节能系统门窗,什么才是节能系统门窗?

建筑节能门窗一般有哪些_建筑节能门窗一

建筑工程门窗节能施工技术的介绍?

门窗具有光、通风和围护的作用,并对建筑外观效果起着很重要的作用。然而门窗又是最容易造成能量损失的部位。为了增大光通风面积或表现现代建筑的风格特征,近年来建筑物的门窗面积被设计得越来越大,全玻璃的幕墙建筑现在也已是比比皆是。这就对外维护结构的节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窗户面积对空调负荷的影响很大,空调负荷随窗户面积的增长而呈直线增长。而门窗的朝向、面积和遮阳状况也对建筑节能影响较大,研究表明最佳的节能降耗措施是:避免东西向开大窗,保证南北空气对流,保证窗户的遮阳性能和气密性。

目前,对门窗的节能技术主要是改善材料的保温隔热性能和提高门窗的密闭性能。

从门窗材料来看,近年来出现了铝合金断热型材、铝木复合型材、钢塑整体挤出型材、塑木复合型材以及UPVC塑料型材等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节能产品。

其中使用较广的是UPVC塑料型材,它所使用的原料是高分子材料硬质聚氯乙稀。它不仅生产过程中能耗少、无污染,而且材料导热系数小,多腔体结构密封性好,因而保温隔热性能好。UPVC塑料门窗在欧洲各国已经用多年,在德国塑料门窗已经占了50%.我国20世纪90年代以后塑料门窗用量不断增大,正逐渐取代钢、铝合金等能耗大的材料。

为了解决玻璃窗面积较大造成能量损失过大的问题,降低玻璃的传热系数非常关键。

中空玻璃、镀膜玻璃、LOW-E玻璃以及智能玻璃都已在建筑中运用。这些玻璃都有很好的节能效果。

据报道,在美国40%以上的门窗玻璃是低辐射中空玻璃和镀膜玻璃。

德国,90%以上的门窗玻璃是低辐射镀膜真空玻璃。

最先进的智能玻璃能感知外界光的变化并做出反应,它有两类,一类是光致变色玻璃,在光照射时,玻璃会感光变暗,光线不易透过;停止光照射时,玻璃复明,光线可以透过。在太阳光强烈时,可以阻隔太阳辐射热;天阴时,玻璃变亮,太阳光又能进入室内。另一类是电致变色玻璃,在两片玻璃上镀有导电膜及变色物质,通过调节电压,促使变色物质变色,调整射入的太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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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建筑节能门窗、墙体的国家规定

铝合金门窗产品作为我国门窗行业产品的重要一员,近些年来我国铝合金门窗厂越来越多,那么对于如今如火如荼的环保型门窗产品,铝合金门窗产品的节能环保优势又有何体现呢?

今天,小帕就带大家了解有关于铝合金门窗更好的节能环保的问题,要达到节约能源的效果,必须从热力学角度去考虑。热力学中热量的交换分为对流、传导和辐射。这三种方式当然也适用于建筑铝合金门窗及幕墙。对流是在铝合金门窗空隙间热冷气流的循环流动,导致热量交换,产生热量流失。

传导则通过物体本身的一个面把热量传导至另一个相对的面,由分子运动进行热量的传递。不论什么材料制成的窗,如能对上述三种热交换进行最有效的阻断,则可称为最好的节能窗。

减少热量的流失、能量的浪费,不单纯是用铝材的问题,要从三个主要方面考虑如何减少热量的流失,真正起到节能的作用。

1、要从窗的结构设计考虑。

2、窗体散热大面积是玻璃,而不是窗框,玻璃占不同类型窗面积的70%~90%。钢化玻璃、中空玻璃、LOW-E玻璃都有节能效果。在不同地区,不同建筑要求窗的功能也不一样。

3、窗框材料节能,建筑中常用的铝合金窗型,一般为推拉窗、平开窗和固定窗。

推拉窗是由推拉门发展而来,两个窗扇在窗框上下滑轨中开启和关闭,开窗面积为窗框的一半。热、冷气对流的大小和窗扇上下空隙大小成正比,因使用时间的延长,密封毛条表面毛体磨损、窗上下空隙加大对流也加大,能量消耗更为严重。所以推拉窗的结构决定了它不是理想的节能窗。

二、平开窗分内外平开窗。

正规的铝合金平开窗,其窗扇和窗扇、窗扇和窗框间一般均用良好的三元乙丙胶条做密封压条。窗扇关闭后,密封胶条压得很紧,密封性能很好,很难形成对流。这种窗型的热量流失主要是玻璃和窗框窗扇型材的热传导和辐射。从结构上来说,平开窗要比推拉窗有明显的优势。平开窗可称为节能窗。

三、固定窗的窗框嵌在墙体内,玻璃直接安在窗框上,用密封胶条把玻璃和窗框接触的四边密封。有良好的水密性和气密性,空气很难通过密封胶形成对流,因此对流热损失极少。玻璃和窗框的热传导是热损失的源泉。固定窗是节能效果最理想的窗型。

经常会听说节能系统门窗,什么才是节能系统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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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热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民用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通道系统的运行效率,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

第三条 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节能规划,制定国家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城市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节能规划,制定本地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能源、的综合利用和节约,对城镇布局、功能区设置、建筑特征,基础设施配置的影响进行研究论证。

第六条 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节能发展状况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制定建筑节能相关标准,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有关规定,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地方标准或者实施细则。

第七条 鼓励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用能设备和附属设施及相应的施工工艺、应用技术和管理技术,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第八条 鼓励发展下列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

(一)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

(二)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

(三)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

(四)供热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

(五)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

(六)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

(七)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

(八)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

鼓励推广应用和淘汰的建筑节能部品及技术的目录,由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结合该目录,制定适合本区域的鼓励推广应用和淘汰的建筑节能部品及技术的目录。

第九条 国家鼓励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投资人可以按照协议分享节能改造的收益;鼓励研究制定本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筹措办法和相关激励政策。

第十条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含墙体、屋面、门窗、玻璃幕墙等)、供热暖和制冷系统、照明和通风等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节能要求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民用建筑工程扩建和改建时,应当对原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考虑建筑物的寿命周期,对改造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投入收益比进行科学论证。节能改造要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确保结构安全,优化建筑物使用功能。

寒冷地区和严寒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与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同步进行。

第十二条 用集中暖制冷方式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安设建筑物室内温度控制和用能计量设施,逐步实行基本冷热价和计量冷热价共同构成的两部制用能价格制度。

第十三条 供热单位、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节能建筑运行管理制度,明确节能建筑运行状态各项性能指标、节能工作诸环节的岗位目标责任等事项。

第十四条 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用能档案,在供热或者制冷间歇期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对用能设备和系统的性能进行综合检测评价,定期进行维护、维修、保养及更新置换,保证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 供热单位、房屋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等有关单位,应当记录并按有关规定上报能源消耗资料。

鼓励新建民用建筑和既有建筑实施建筑能效测评。

第十六条 从事建筑节能及相关管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建筑节能标准和节能技术应当作为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政策要求和建筑节能标准委托工程项目的设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节能设计文件,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第十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所售商品住房的节能措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

第十九条 设计单位应当依据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进行审查时,应当审查节能设计的内容,在审查报告中单列节能审查章节;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论应当定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施工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建筑节能标准、节能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监理合同对节能工程建设实施监理。

第二十二条 对超过能源消耗指标的供热单位、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责令限期达标。

第二十三条 对擅自改变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措施,并影响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令责任人及时予以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设计,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建设质量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设计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应当修改设计。未进行修改的,给予警告,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两年内,累计三项工程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二十七条 对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责令改正;整改所发生的工程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可以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两年内,累计三项工程未按照符合节能标准要求的设计进行施工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第二十九条 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不适用本规定。

第一次节能改革将建筑能源效率从35%提高到35%,第二次节能改革将建筑能源效率从35%提高到50%,第三次节能改革将建筑能源效率从50%提高到65%,前两次通过锅炉、建筑围护结构和管理改善实现了改革目标,之后第三次节能改革只掌握了建筑围护结构的节能性能。建筑门窗是建筑物保温性能最差的地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了营造舒适的居住环境,室内冷气或供暖方式越来越普遍,门窗作为建筑物的表面袋之一,直接影响建筑物的节能性能,提高门窗的保温性能是保证建筑物能耗的主要方法。

建筑节能门窗也引起了许多建筑商的关注,为了在竞争环境下使房地产更加有利,节能门窗制裁成为商家、媒体炒作的焦点。由于对节能系统门窗的了解不深,可以从很多房地产销售用广告小册子中看到,某建筑门窗用特定品牌的隔热桥铝材料的节能门窗”或“某建筑门窗用某品牌的Low-E中空玻璃的节能门窗。所谓真正的节能系统门窗不是使用隔板铝或Low-E中空玻璃节能材料,而是系统的完美组合,是各环节性能的综合结果,测量建筑物门窗是否节能主要要考虑三个因素:热对流、热传导和热辐射。

热损失是通过门窗的缝隙使用热冷气的循环流,通过气体对流来交换热量,导致热损失。热传导是门和窗中使用的材料本身的分子运动引起的传热,通过材料本身的一侧传到另一侧,导致热量损失。辐射主要通过射线直接传递,造成能量损失。真正的节能系统门窗不是用隔热短桥铝材料或Low-E中空玻璃节能材料,而是系统的完美组合,是各部分性能的综合结果,测量建筑物门窗是否节能主要要考虑三个因素:热量的对流、热量的传导和热量的辐射。

平面门窗使用隔热丹桥铝合金钢材的节能效果明显。只是依靠仿制品进行重叠,母系之间有间隔,形成对流现象。能量的损失主要受对流、传导和辐射三个因素的影响,而玻璃主要是热辐射损失能量,针对各地不同建筑物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的玻璃。对于南部地区,南部地区属于夏季和炎热冬季温暖地区,高温周期长,因此玻璃选择不能像寒冷地区一样选择光性好的透明玻璃,要选择热反射膜中空玻璃、Low-E中空玻璃等热反射率低的。